焚烧污染环境和空气 非法垃圾堆 除之不尽
(吉隆坡3日讯)增江北区存在至少半年的非法垃圾堆除之不尽,更发生焚烧事件,造成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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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垃圾堆位于增江北区北篱笆路( Jalan Benteng Utara)和增江北区西篱笆路(Jalan Benteng Barat)交界处。
岑家豪摄
甲洞国会议员服务中心日前接获居民投诉,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局主任游佳豪和副主任赖俊权投诉今日带领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 CORP)代表沙瓦、发展商代表阿克玛、吉隆坡市政局甲洞分局代表姆娜和阿南弗拉代表等前往巡视。
根据观察,垃圾堆里有住家垃圾、大型垃圾、建筑垃圾、轮胎和椰子,空气中洋溢阵阵臭味。
游佳豪指出,该处的非法垃圾堆曾发生焚烧事件,惟不确定是自然焚烧或是人为因素。
他说,在垃圾堆的后方有发展工程,由于该位置是通往增江北区长屋方向唯一出入口,且是吉隆坡市政局的地段,故发展商不能采取封路行动。
“我们会继续与相关单位着手处理公众的投诉,若公众发现垃圾虫的行为,也可以通知上述单位。”
他说,执法单位会在入夜后前往巡视,试图发挥阻吓作用,不让垃圾虫继续到该处倾倒垃圾。
垃圾虫罪成 罚逾10万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可以援引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第71(1)条文,向垃圾虫采取法律行动,罪成最高罚款额达10万令吉。
沙瓦指出,虽然上述非法垃圾堆不在该机构服务范围,不过当接到公众投诉,也会前往清理。
他说,如果看到有人在该处大量倾倒垃圾,该机构可以援引672法令采取法律行动,最低罚款额为1万令吉、最高为10万令吉,罗厘也可以被充公。
不过,他补充,如果非法垃圾堆是位于私人地段上,该机构没有清理的权限,只能发通知信给地主自行清理。
阿克玛指出,工程正分阶段进行,预计明年就会用到垃圾堆的所在位置。
“我方的保安人员指白昼没看到有人乱丢垃圾,垃圾虫可能是入夜才现身。”
他说,保安人员愿意与执法人员合作,一起阻止垃圾虫倾倒垃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