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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私自领养孩子属违法 罪成罚1万、监禁或兼施
千万不要私自领养孩子,否则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2年,甚至是两者兼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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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利局(Jabatan Kebajikan Malaysia)的官网显示,任何人若要领养孩子都必须向福利局注册,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 Akta kanak-Kanak 2001)的35(1)条文,若有者领养孩子后,必须最迟在领养的一周内通知福利局,否则将属违法的行为。
若违反法令,罪成者将面对严厉的惩罚,包括1万令吉的罚款,或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凡是有意愿领养孩子的父母们,只要你们是合法的夫妻、在马生活或单身的父母也可向各县的福利局领取表格填写,需准备的附件则包括丈夫或妻子的护照尺寸的相片、医务人员的认证或支持信、结婚证书副本、丈夫或妻子的大马卡副本,其余的文件也包括薪水单等。
一旦收到相关申请,申请者必须与福利局的官员进行面试,以让官员完成申请者的个人报告,主要谈及的内容包括评估申请人的社交背景、评估申请人是否有意愿领养孩子、解释养育孩子所带来的影响等。
资料来源:福利局http://www.jkm.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