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潍裮促遵守条规 公开募款 须有准证
(吉隆坡3日讯)莲花苑州议员黎潍裮提醒公众,不能随意在公众场合以各种名义发起募捐,否则会抵触法令,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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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常年在安邦太子园巴刹募捐的华裔妇被巴刹经理林华龙上前询问可有准证,基于她无法出示任何准证,只有医院表扬信,故林华龙便要求该妇女离开。
事后,该名妇女找马华公共服务与投诉部主任拿督张天赐喊冤被人抹黑,称20多年来帮助双溪毛糯麻风病控制中心和安邦一家老人院。
黎潍裮指出,太子园巴刹人潮非常多,也多次传出扒手、祈福党、迷魂党事件,故巴刹管理层对类似投诉非常重视。
他说,根据1947年沿户募捐法令第3(2)条文,募款单位必须向警方申请准证,否则抵触法令,将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孤儿院或老人院要发起募捐行动,需要向福利局申请准证,然后再通知警方;若是其他团体,则必须向募捐区域警区主任提出申请。”
他补充,如果是全国性的募捐行动,必须致函全国警察总长,以取得警方的准证。
黎潍裮今日在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强调,记者会的目的并非针对任何人,而是提醒有意募款的人士或单位要遵守法律条规。
他指出,组织进行募款会有财务报告,但是个人对外募款,乐捐者都无法确认善款去向。
他说,如果再发现有人在没有准证情况下募款,不排除会报警处理。
(本报练国伟摄)
太子园巴刹
1天可见4人募款
安邦太子园贩商联合会商业公会主席周志坚揭露,常常接获投诉,同一天内有多达4人在太子园巴刹对外募款。
他说,这些问题已经出现半年,当公众不愿捐钱的时候,那些募款的不明人士会拉着对方衣袖,一直嚷着要对方捐款。
另外,林华龙指出,他接到很多关于有人非法摆卖和募捐行为,身为巴刹管理员有责任处理投诉。
他说,当时他有向相关华裔妇女要求募款准证和市议会执照,她皆无法出示,仅有的表扬信并不代表她可以对外募款。
蔡耀宗呼吁要募款的人士必须奉公守法,即便该妇女已在当地募款十多年,不代表能继续无准证募款。
“任何对外募捐的人士或团体都必须向相关单位申请准证,我也会把这个现象带入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
黎潍裮也补充,也许公众觉得捐几令吉无伤大雅,不过担心会因此助长歪风,引来更多人来巴刹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