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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索塑料袋 商家准收20仙污染
(吉隆坡12日讯)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指出,商家获准向索取可分解塑料袋的消费者征收20仙污染费,以减轻商家多年来,独力承担塑料袋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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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表文告时说,从本月15日起,商家能向索取可分解塑料袋的消费者征收20仙污染费。
他重申,过往塑料袋的成本,都是商家一力承担,现今向索取可分解塑料袋的消费者徵收污染费,能分担这方面的开销。
“若要避免缴付20仙的污染费,公众能够自行准备袋子。”
卡立沙末早前发表文告,宣布上述事项,并指3个联邦直辖区的商贩,即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皆得遵守这项指示。
据知,联邦直辖区部做出宣布后,广大民众都有不同的疑问,包括20仙是归属那一方,因此决定发表文告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