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生在情人节! 6年前杀女友 6年后逃死刑
(布城14日讯)6年前在情人节杀害女友的工程师,今日在联邦法院获裁定犯罪时精神失常,使他逃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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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末马洛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在证实被告犯罪时精神失常后,推翻高庭裁决被告张德强(译音,35岁)定罪和死刑的判决。
阿末马洛指出,被告确实犯下罪行,但他心智不健全,无法知道他当时作出的行为是错误或是违法。
他谕令,被告被带往霹雳州的精神病院安置,直到槟州元首发落。
“我们发现被告犯下罪行,但承审法官并没有根据刑事法典第84条文,考量到被告是否精神失常。”
另四司则为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联邦法官丹斯里南利阿里、拿督阿里扎杜和拿督诺哈娜。
被告被指于2013年2月14日早上8时40分,在槟州威省杀害陈清甄(24岁),于2016年10月在槟州高庭被判处死刑。
上诉庭在去年5月也驳回其上诉申请。
据控方指控,被告与死者为情侣关系,被告当时住在女方家里。死者的尸体后来被其妈妈和女佣在浴室发现,当时刺伤自己腹部的被告也在浴室内,还着抱着死者的脚。
高庭当时聆听了一名心理医生的供证,指称被告当时捅了女友三刀,并捅了自己四刀企图自杀,以便能与女友在地狱相聚。
被告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被告目前扣押在打巴监狱,接受治疗。
阿兹曼慕沙副检察司则代表总检察署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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