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疑被误导下签名离婚 闹上法庭妻或坐牢
男子在毫不知情被告知已与妻子离婚,更失去女儿的抚养权,也怀疑妻子在当初签名的白纸上做手脚,因此不知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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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指出,他与妻子在2014年12月分居,妻子就带着双胞胎女儿回娘家,妻子回娘家前也要求他在一张毫无内容的白纸上签名,两人当时并没办理离婚程序。
他在2015年时曾前往妻子的娘家要见女儿,妻子却拒绝,只有在去年年尾时见过女儿一次,可是女儿当时已不认他是父亲而感到莫名其妙,当时也看到妻子,妻子却说两人已离婚。
他之后前往国民登记局了解情况,却发现他与妻子确实已在2017年3月15日已离婚,并非妻子单方面申请离婚,而妻子已在4月15日与另一名男人注册。
“我真的很混淆,并在国民登记局官员的协助前往相关高庭了解实情,同时出示了一份疑为当初在白纸签上名字的信函,证明双方已同意离婚。”
陈先生强调,在整件事情中,他都毫不知情,法庭也不曾召见他,因此疑当初毫无内容的白纸已被人做手脚。
“我根本完全毫无头绪,我也想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可是事情发生至今,我应如何是好呢?我也质疑对方的律师在整件事情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
★林若辉律师
既然陈先生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签名,同时怀疑妻子在办理离婚的手续中存有欺骗成分,我建议陈先生向法庭要求所有离婚文件的打印副本,并前往警局备案。
陈先生备案后就向法庭申请离婚无效,一旦法庭宣判婚姻无效,妻子就会被判坐牢,后果严重。
根据我了解,若陈先生只签了一张白纸,就不排除其他离婚文件是他人冒充,因离婚文件有多达3份,而且每个签名的位置都有所不同。
即使双方是同意离婚,法庭也会召见两人,不过另一人若无法出席,也可事先签下宣誓书,就如我所说的,整个离婚过程要签署多份文件。
针对签名一事,陈先生可将所有文件拿去进行化验,以确认是否本身的签名,无可否认,妻子的律师是存有问题。
在上述所有的程序中,我是建议陈先生聘请律师代为处理。
我是奉劝陈先生先了解自己的想法,如果要争取回女儿的抚养权,他可考虑和妻子谈判,若妻子不愿意就告知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