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鸿图园木屋区搬迁 30户获颁搬迁献议书
余保凭:因技术问题续接洽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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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洞28日讯)甲洞鸿图园木屋区(又名甲洞占利新村木屋区)搬迁事故涉及37户居民,其中30户今早正式获得吉隆坡市政局安排迁入士拉央英达百都里人民组屋的献议书。
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指出,这些居民必须在最迟10月尾搬离木屋区,让发展商未来在木屋区地段展开发展计划。
他说,原本木屋区共有52户居民,部分在首阶段已搬迁,剩下的37户居民将此事带上法庭败诉后,便签署同意书接受搬迁的事实。
“在有关同意书条款下,居民签名后可领取1万令吉赔偿金,并接受吉隆坡市政局的安排,迁往人民组屋单位落脚。”
余保凭今日出席市政局颁发搬迁献议书仪式时后,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等人。
余保凭说,最后的7户居民因为一些技术问题,暂未能迁入人民组屋,但他会继续接洽,尽快作出安排。
“如无意外,下周已接获献议书的居民便可取得锁匙,开始搬迁。”
他补充,发展商将在木屋区兴建2栋共638户的可负担房屋单位,已签署搬迁同意书的居民,在可负担房屋竣工后,每户可获得10%优惠价,向当局申请购买一间单位。
随后,一些居民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他们虽然不想搬迁至太远,但无奈没有其他方法,唯有接受有关安排。
“大馬沒法令可爭擁有權”
林立迎:不是地主最終被驅逐
林立迎指出,大马没有法令可保障任何人在一个地段居住超过一定的日子后,即可争取有关土地的拥有权。
他说,在其他国家如德国甚至日本,只要居民在一个地段住上数十年,就可争取拥有权。
“在大马,就算你在一块土地住了一个世纪,若你不是地主,最终还是会面对被驱逐的命运。”
无论如何,林立迎说他将继续协助居民处理搬迁事宜。
“随着37户居民全都签署同意书,发展商的总承包商也已取消对各别居民的诉讼案。”
全家不同单位
李妹(63,居民)
我不是很开心,因为不能和全家人住在一起,我们被分到不同单位,虽然是在同一个人民组屋,但没办法,还是得接受,否则没地方住。
总算有地方住
林宝钻(42岁,居民)
我们一家五口获得一个单位,虽然不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但总算有地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