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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佩明:執法單位寵壞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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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款是地方政府的收入開源之一,惟許多收到罰單的駕駛者對罰單視若無睹,不願意繳付罰款,導致累計的罰款如同爛帳,數額越滾越大。
令駕駛者對罰單無懼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是執法不嚴,執法單位沒有與陸路交通局連線,以致累計了多張罰單的駕駛者仍能更新駕照和車子路稅,令罰單無法發揮懲罰違規者的作用。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等有關單位給折扣優惠。
為了‘鼓勵’駕駛者還清罰款,執法單位不時推出優惠,限期內還清罰款可享大幅度折扣,藉此提高繳付罰款的比率。
以前,無論是中了交警的罰單,或者地方政府的交通罰單,筆者都會在罰單上註明的“優惠期限”內繳付罰款,以便享有罰款折扣。
但是,隨著地方政府和交警不時提供各種罰款折扣,折扣后的罰款隨時比優惠期限內繳付的金額還要低,筆者就開始等候”大平賣”時候了。
無可否認,許多人都被執法單位寵壞了,若沒有折扣,就不還罰款;沒有被列黑名單,不還罰款。
執法單位有必要檢討罰單折扣文化的必要性,若定期有優惠期限,那及早繳付罰款的比率只會繼續下滑,那原本定下的罰款金額已經沒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