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情档案◢亲爱的弟弟(上) 作者:雅蒙
雷利虽然才35岁,却是城中最大社团的领袖。这社团不是一般社会组织。它是地下组织,俗称黑社会或私会党。
刀光血影对黑社会是常见的插曲,不过都无须身为头子的雷利亲自出手。但今晚,雷利要亲手血刃一个人,非如此不算是报仇血恨。为了保密,他必须亲自动手。
雷利的社团头子地位是子承父业,由已故的父亲雷彪手中继承。社团有时像小江山,通常会父传子。帮众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传统。
唐昌扶助雷利
雷利成为社团头子时才10岁。若运气不好的话,随时会被有野心的手下取代,孤儿寡妇也无可奈何。但幸好社团内有名忠心耿耿的第二头子唐昌大力支持小雷利,而且在雷利廿岁成人时,把所有权力与利益交回。
雷利自小就尊称唐昌为昌叔,因为唐昌与社团内另外两名长老都是父亲雷彪的结义兄弟。帮众认为唐昌拥护且保护故人之子是在情在理且义不容辞的事。
唐昌在这十年时常对帮众说:“当初彪哥不幸走后,帮内是有人觉得利哥太小了,还有人起异心想另立帮主,甚至还有人游说我取而代之,被我以大义教训一顿。现在证明我眼光独到,早就看得雷利非池中之物。你们说是不是?利哥这15年来,把社团发展得无比兴旺,我们现在是本区第一大社团,没人不服,这些都小利哥的本事。现在会员个个有屋有车,日子过得多好,都是多得我们有一位本事的帮主。”
雷利是天生的领袖人材,他十分明白驾驭草莽性格的帮众一定要以义服人,他知恩能报,对唐叔极其礼待。
事实上,他自小就拜在唐昌膝下为义子。唐昌一直都是利家常客,现在也是,最少每个星期都有一天到雷利家中用晚餐,像家人一样团聚。
雷利记得,只有父亲去世后的头几年,昌叔才较少上利家,即使到来也一定有帮会其他头目相陪。雷利是长大后才明白昌叔是避瓜田李下之嫌,因为自己的母亲雷夫人那时还很年轻才30岁。
雷利是照规矩尊称唐叔为义父,但是唐昌也很守帮规尊称雷利为帮主,人后有时称他为利哥。
雷彪遇害时,雷利才10岁,正是儿童最崇拜父亲的时候。所以在雷利心中最爱的人除了母亲就是父亲雷彪,这是种敬爱。
雷利心中还有个最疼爱的人,就是比他小了整10岁的弟弟雷乐。雷乐是在父亲去世七个月才出世的遗腹子。
雷利10岁那年,亲眼目睹父亲死在血泊中。那晚有凶徒闯入雷家抢劫再杀人。
这起“儿童时期的阴影”只有令小雷利迅速成熟。雷乐出世时,雷利就极为怜惜弟弟没有享受过父亲的疼爱,下意识中,他以小父亲的心态爱护弟弟。
10岁的小哥哥的确有很多方面能爱护与照顾雷乐,从小到大都如此。雷利心中对弟弟隐隐然有种父爱,雷乐对年长自己10岁的唯一兄长也是敬兄如父。况且雷利确是如父亲般爱护他。
兄弟手足情深
社团的人都知道雷家兄弟手足情深,好到不得了。雷利从没忽略过弟弟的利益,雷乐在小学时的银行存款已经是名小富翁。雷利明白社团江湖生活不适合弟弟,雷乐也不喜欢更不感兴趣,雷利鼓励弟弟过“正常平凡人”的生活与日子。就连昌叔也同意。雷利知道唐昌叔也把弟弟当亲生骨肉般来疼惜。
事实上,一出世就没有父亲的雷乐,确实由唐昌像父亲来爱护与照顾。
小雷乐也很自然的在昌叔身上找到仰慕父亲的投影与父爱。雷乐不像哥哥是正式拜昌叔为义父,但自小就跟着哥哥叫昌叔为义父,叫得比哥哥还亲密。雷利觉得昌叔与弟弟在一起时更自在更像个慈父,也许是因为昌叔明白与他之间有头子与手下的分野不能逾规越礼。
有一次,在家庭聚会中,雷利笑问昌叔:“昌叔,你百年后,庞大的财产留给谁?”
昌叔回答:“给雷乐。”
雷利大笑:“不出所料,你真是偏心,我还是你正式上契的义子呢。”
唐昌认真解释:“你比我还有钱,而且日后还会更有钱,我的钱当然留给阿乐。他说也许以后他想在大学教书呢,一名教授能有多少钱,我当然要留钱给他呀。”
雷利也很欢喜:“哈,我有个当教授的弟弟,那真是门楣生光呢!”
雷利觉得也许上天怜惜弟弟一出世就没有父爱,所以弟弟有福气,大家都爱护他,除了自己一直为弟弟存钱,母亲大概也会像昌叔一样,把大部份财产都留给弟弟。他欢喜的想:“像弟弟这么年轻有为,品行性情都好,还长得英俊好看,谁会不喜欢呢。”
说到外表好看,雷利自认比不上弟弟,弟弟真是十分英俊。雷利想应该是弟弟遗传了妈妈的美丽基因。雷利认为自己像爸爸雷彪,五官不精致,但有男人粗枝大叶的粗犷美,女人认为强壮高大的雷利有原始动物的性感魅力。
雷利听过手下讲过,社团中有不少“团员”也长得英俊好看,很得女人欢喜,但是他们说,最英俊好看的是如今年过半百的昌叔。
据说昌叔年轻时比雷乐还好看,尤其他有一种邪气与不羁令不少欢场女子倾倒。但是很少听到昌叔有绯闻,几乎没有人听过或看过昌叔交女朋友谈恋爱。昌叔如果有男人的需要,就和社团的兄弟一齐去嫖。
据说一次昌叔半醉时对帮中兄弟透露:“曾因多情累人累已,余生绝不谈情说爱。”
帮中兄弟认为,昌叔不成家立室,也与他要倾全力辅助雷利继承帮主大位有关。
(三之一、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