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酒执照新指南欠周详 隆雪华堂建议重检讨
(吉隆坡18日讯)隆雪华堂认为“申请售酒执照新指南和条件(让人醉酒的酒类)”部分条文有欠周详,将引起更多疑问,一旦强制落实将牵连甚广,对当前售酒业者乃至欲申请售酒执照业者是有欠公平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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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雪华堂发文告强调,吉隆坡作为国际大都市,吉隆坡市政局理应贯彻符合国际观的商业面貌的政策,以充分展现多元文化共存共荣的大都市精神,新售酒指南无疑与之背道而驰,严重侵害非穆斯林的权益。
文告说,国内经济活动已因为冠病疫情而大受打击,虽然有关新指南将只会在吉隆坡执行,其他州属不受影响,惟吉隆坡作为一国之都,任何形式的禁酒措施将会牵一发动全身,打击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得不偿失。
该堂建议,吉隆坡市政局能先和吉隆坡一带的酒商和药业业者的代表们进行多方面面谈、检讨和协商,深入探究后再重新调整新指南中对酒商业者不公平的条文,修订繁文辱节后才落实。
文告也质疑新指南允许购物中心内售卖烈酒,零售店面却不能售卖,而且条文中阐明用予医药用途的含酒精成分的药酒不受限,却没明确厘清禁售烈酒的类别,易引起业者混淆,亦忽视烈酒类别中,或包含中医方面功效的酒类。
“新指南针对不同的场所,划出不同的售酒时间,将严重打击有关商家的生意额,如对售卖啤酒的杂货店、便利商店和中药行提出附带条件,仅允许在上午7时至晚上9时期间贩售。”
该堂认为隆市政局须解释,这是依据行管令(MCO)拟定的指南,还是行管令结束之后依然有效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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