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立法议会◢ 三读通过水务修正法令 最高罚款100万 坐牢3年
(莎阿南9日讯)雪州议会今日三读通过2020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修正)法令,把污染河流刑罚加重至最低20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及强制监禁最高3年,同时肇事者需付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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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河流污染件频频发生,导致滤水站被逼停止操作,数百万个水供户头面对断水问题,州政府今早在雪州第十四届第三季第三次州议会,修改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令,严惩肇事者。
雪州大臣拿督斯阿米鲁丁说,目前现有条例最高罚款数额是50万令吉或监禁,如今建议加重至最低20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
他说,除了罚款,同时会强制监禁最高3年。
“这一次修正法令,也强制造成河流污染的肇事者,必须要自己付清洁费用。”
据了解,州政府最高的一次,曾于2016年花费近800万令吉,清理受污染的布亚河。
阿米鲁丁说,修改法令后,雪州水务管理机构可奖励提供情报者,但无法限制一个数额,有关数额由雪州水务管理机构(LUAS)而定。
有关法案于上周五提呈,一直到今早复会时,一共有12名朝野议员参与辩论,大家都支持修改法案,加强刑罚。
最后,雪州议长黄瑞林宣布2020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条例(修正)法令在完成三读后,正式通过。
梁德志:过往河流污染事故
罚款无法阻吓肇事者
班达马兰区州议员梁德志指出,2018年至2020年,在造成河流污染导致断水的事故中,绝大部分的肇事者,只是被罚款介于1万至1万5000令吉,最高7万5000令吉,以致肇事者根本没有把罚款放在眼里,屡次挑战法律。
他说,根据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令,没有阐明最低罚款,而最高的罚款也不起不了阻吓的作用。
他说,这3年最高的两次罚款是7万5000令吉,而今年3月发生的河流污染事件,肇事者只是罚款6万令吉,业者在审讯结束后已马上支付罚款,因为对大公司来说只是一笔小数目。
“有关公司之后在10月再犯错,也是同一个地点,证明他们没有吸取教训。”
梁德志周一在雪州议会,参与修正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案辩论环节时,这么指出。
他说,州政府必须严惩肇事者,才能有效遏止类似的事情发生,终结人民的痛苦。
他说,在2018年至2020年,雪州一共发生了45次大大小小定时或不定时的断水事件。
“2018年,定时的有2次,不定时3次,2019年,定时的有7次,不定时19次,2020年,定时的2次,不定时12次。”
梁德志说,断水的问题也不全然是河流污染,也有水管破裂或受到其它工程所致。
“最严重的一次,是2019年9月28日的士毛月河污染事件,人民承受了长达13天断水之苦,除了人民受苦家,也造成经济影响。”
阿兹米占促州政府
对付不专业执法员
巴生港口区州议员阿兹米占促请州政府对不专业的执法员采取行动。
他质疑,在河流污染事件上或也因为执法员不够专业,包括疏忽、随便、没有诚信等,才导致问题一再重演。
“执法员也可能是因为不懂程序,所以错漏百出,这都会直接影响州政府的名声。”
阿兹米占周一在雪州议会,参与修正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案辩论环节时,这么指出。
其言论也获得土团党龙溪区州议员阿希夫的认同,也认为必须要有一个部门,专关注执法员的诚信问题。
此外,民主行动党杜顺大区州议员艾迪也认为,执法员必须要接受足够和专业的培训,才能提高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