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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延濠:在“情与法”之间衡量处理
疫情告急,政府强制人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警方也加紧取缔违例者,但在执法层面与尺度上,却引起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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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巴生一名83岁的老翁外出购买椰浆饭,因佩戴的口罩滑落,遇上巡警,接到1000令吉罚单,事件经新闻报导闹得轰动,举国皆知。
当时这名老翁不是没有佩戴过口罩,而是口罩滑落露出鼻子,相信纯属老人家无心之失,结果被迫硬“吃下”罚单,令他深感冤枉。
在执法工作层面,巡警发现老翁口罩滑落,可以提醒老翁戴好口罩,而不是动辄援引法律,对他罚款1000令吉。
毕竟这笔数额的罚单,根本不是退休老翁或一般市民有能力负担的,且许多中罚单者也没有管道上诉,只能手抓罚单,有苦自知。
事实上,最令民众不满的,并不是针对不戴口罩者罚款千元的措施,而是执法单位大多数“选择性执法”,一些政治人物大刺刺不佩戴口罩出现在公共场合,却不见遭到对付,执法人员对此视而不见,这才是最令人诟病的。
对付没佩戴口罩的民众,是因当下疫情的局势所逼,警方执法时不能矫枉过正,甚至厚此薄彼,须懂得在“情与法”之间做出衡量,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