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任何薪水的员工都能找劳工局求助?
在1955年劳工法令中阐明,该法令适用于薪资不超过2000令吉或是手工劳动领域的僱员。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而薪水超过2000令吉,也不是手工劳动领域的僱员,你的福利是依据你的雇用合约的内容。
1955劳工法令比较注重员工的经济福利(financial benefits),比如超时工作津贴、有薪年假、有薪病假、产假等等。
然而,如果你遇到劳资问题比如没有得到如合约般的福利如薪金,或者公司没有出粮等等,并不代表没有任何管道可以让你投诉。
1955劳工法令有69B条文说明劳工部总监有权处理薪水高于2000令吉但低于5000令吉的劳资纠纷 。
薪水超过2000令吉,但低于5000令吉的员工,仍旧可以通过劳工局做出合理的投诉 。
如果薪水是在5000令吉以上,则可以通过劳资关系部(Industrial Relations Department)做出合理的投诉。
工业法庭(Industrial Court) 是依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的设立来裁决一切劳资纠纷。
而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则比较倾向于保护员工雇主与其职工会之权利和调解纠纷,让雇主与工会在没有外来干预的情况下,谈判及解决歧见。
他们的宗旨包括预防和解决劳资争端,保护资方、劳方及其工会的合法权利,以及处理职工会代表集体谈判的议程等等。
寻找工作时,最好是找有提供雇用合约的公司,而且签署合约时,必须确认自己清楚理解合约的内容。这样法律才能更完善的保障你我。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 Kuek, Ong & Associates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klg.com
法律与你同行 Law & Justice諮詢群組:
bit.ly/lawnjusticefbgroup
法律与你同行 Law & Justice面子書專頁:
bit.ly/lawnjusticefb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