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单位税地税联邦直辖区部 3直辖区 地税及单位税 缴付期限展延至11月杪 2020年5月22日13582921358292 (吉隆坡22日讯)吉隆坡、布城及纳闽地税及单位税,缴付期限将展延半年至11月30日。ADVERTISEMENTADVERTISEMENT 联邦直辖区部发文告指出,当局考量到新冠疫情与行动管制令,对各行业造成的影响,同意直辖区土地及矿物局的建议,把原在5月31日截止的直辖区地税及单位税缴付期限,展延至11月30日。 这项措施即日起生效,在此期间缴还税务者,不会被征收罚款。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ADVERTISEMENT高兴惊讶愤怒悲伤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