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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无法纪 得付代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许多住宅花园的路边,总会出现一些有顶泊车位,有些地面甚至铺上洋灰,被打造成私人车库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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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私人车库”一般是建在平地的沟渠上,或者草场边,通常公众看到这种违例建筑,都不敢把车泊过去,免得引起口角。
其实,这些都是霸占政府地的行为,无论霸占多少年,该地段都不会自动被私人化,地方政府或土地局绝对有权限将之拆除。
日前,士拉央市议会也就上述问题,拉大队到万挠公主湖城展开拆除行动,将未获批准建造的小型车库拆除。
这是一个警惕的举动,也许有些公众会认为地方政府太严厉,连没有阻碍交通的违例建筑都不给予通融,但是我国是法治社会,遵守法律是每个人基本责任。
现在不是远古时代,不是霸回来的东西就属于自己,如果每个人看到有空地,都霸占这里、霸占那里,那么土地权限的规划还有什么意义?
希望涉及霸占土地做私人车库或违例建筑的人士,当接到有关当局的拆除指示,请乖乖遵守,免得负上更大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