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章钦:若执行啤酒屋执照条例 应事先宣导给予期限
(巴生19日讯)雪州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指出,关税局欲执行沉睡多时的“啤酒屋执照”条例前,应事先宣导及给予业者至少3个月的申请期限,否则该局领导应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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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业者向媒体投诉,关税局援引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5条文,对付没有申请“啤酒屋执照”的业者。
他指出,据报道,投诉者坦承理解关税局所援引的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5条文一早存在,惟问题是国阵执政时期却没获得执法,换言之,时任执政政府也因此让国家面对一项税收的损失。 ”
他说,既然法令拟定多年没执行,如今若要开始执法,有关单位就有义务事先宣导,而非贸然开出罚单,让接获罚单者大喊不公平及不满。
邓章钦也是巴生新城区州议员,今日在永安镇出席颁发选区“2020年回到学校补助金”后受询时,如是指出。
“现在问题在于法令一早存多时,只是从未被执行,如果关税局想要开始履行该法令,应事先宣导,让业者先做好申请执照准备,从而避免执法期间引起相关业者的不满。 ”
针对个人是否同意履行有关法令时,邓章钦表示既然法令一早存在,就算从未被执行,也不代表往后不能获得执行,惟,执行方式要得当,特别是先做好宣导工作。
“我个人认为,国阵执政期间,只订立各种法令,却没有真正去执行,以致让法令无法有效达至管制的作用,而且’啤酒屋执照’也不应只是在某个县署推行而已,相对应该更全面,不只是在雪州,而是全国同步推行。”
该局贸然履行旧法而给业者开罚单,实际非新政府执政作风,为此,有关单位应直接取消已开出的罚单。
报章获悉风波
暂未接获投诉
邓章钦指出,雪州政府截至目前仍未接获“啤酒屋执照”投诉,因此也没有带入行政议会讨论,惟,促请相关单位若要执法,则须在全国全面执行和大肆宣传。
他说,他只是从报章上获悉“啤酒屋执照”的风波,而报道主要引述一名资深在野政党党员的投诉,因此相信对方非常熟悉政府单位运作,也清楚了解正确的投诉管道。
“然而,州政府至今也只是遭媒体质问,而从未从正轨管道获得相关投诉,包括来自个人或工商业界及公会的投诉,因此行政议会也就没有对此作出讨论。”
他说,州政府不可能就媒体投诉个案,就把问题带入会议上讨论的,毕竟其未必反映整个事实
他解释,一般从正轨管道作出的投诉,将通过相关部门提呈至州行政议员商讨,不过,有关问题也可能在部门商讨中已获得解决。
州政府拟推出新电子钱包
邓章钦指出,电子钱包是落实雪兰莪精明州的其中一个项目,州政府甚至探讨自行推出新的电子钱包或采用市面现用电子钱包,作为推广用途。
惟
“电子钱包拥有多项便利,包括方便携带,更为安全保障财务、减少触碰纸钞,更为卫生、财务管理一目了然等。”
他说,实际上,在推广工作上,重点在于电子钱包所提供的便利,只要能够达至广泛推行,让人民觉得好用,就自然能够提升其使用的层面。
“当然,有一些方面仍需要大力去推广的,比如对于年长、乡区或缺乏教育的人群,就有必要加强鼓励和指导其使用电子钱包。而且,有者仍抱持手握现金更有安全感的想法及担心电子钱包遭骇而损失,为此,这些都是需要克服的问题。”
巴生新镇州选区颁发“回到学校补助金”,让300名中小学生受惠,受惠家庭主要以印裔学生占多数。会上颁发3台轮椅给有需要的家庭。出席者市议员黄智荣、陈如坚、严玉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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