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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议会◢ 黄思汉:公共场所醉酒闹事 州政府 仅能报警
(莎阿南11日讯)对于在公共场所醉酒闹事的事情,雪州政府只能采取巡逻的做法,一旦发生醉酒闹事就会向皇家警察投报,由警察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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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和华人新村事务及交通的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州内各地方政府都会派执法组前往公共场所巡逻,基于公共场所并没有禁止众人喝酒,因此各地方政府是在公园设置告示牌,提醒众人勿在公共场所饮烈酒,以照顾到其他公众的安宁。
他今日在雪州议会上,回答万挠州议员蔡伟杰的口头提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雪州政府也拟定了售卖烈酒的指南,即是所有业者都必须出示告示牌,以禁止18岁以下的人买酒,而售卖酒的地点也必须与宗教场所、政府机构、学校、医院和住宅区有一段距离。
“2005年的公园法令( Undang-Undang Kecil Taman (2005))也没有禁止众人在公共场所喝酒,而各地方政府也为了提醒众人勿在公共场所喝酒并骚扰他人,也已设置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