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店寓租户偷电 业主遭追讨百万电费
(吉隆坡15日讯)2个店寓单位遭租户不法使用电供,连累业主遭国能以偷电为由,分别遭追索近20万令吉和129万令吉电费!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名事主邱先生和周小姐在2018年通过房产中介出租店寓单位,皆在数个月后发现相关单位的租户突然搬离,更被国能以偷电为由,推算出拖欠庞大电费。
邱先生在2018年7月出租单位给巫裔租户,月租为800令吉,租户声称进行电脑资讯工作,签约时收了抵押金和第一个月租金。
他于6月交锁匙给对方装修,7月开始出租,然而对方没继续缴交租金,2个月后,更发现对方已搬离。
岑家豪摄
他说,由于没有店寓的锁匙和联络不上租户,故找回之前的中介,终于联络上对方,也收到国能的通知,指该单位电费拖欠129万令吉。
“租户使用我的单位前后约7个月,我在中介陪同下,就庞大电费一事报警,租户随后也报警和承认有在电表‘动手脚’。”
他也与租户一同到国能谈判,被国能告知涉嫌偷电的单位会以5年推算电费总额,故出现129万令吉。
他说,2013年买下单位,2015年才取得锁匙,涉及偷电的租户是第2任租户,第1任租户是幼稚园业者,退租时已还清电费。
“我单位空置一段时间才租给幼稚园业者,退租后空置1年多才租给现任租户,我有证据佐证,故国能最终将电费降至30多万令吉。”
他说,经过谈判后,租户愿意承担这笔电费,并签下合约,从本月开始每月摊还1万3000多令吉。
邱先生今日与周小姐在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协调员刘麟辉、谢永堂和甲洞国会议员特别助理蔡宗荣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邱先生奉劝要出租单位的业主,要将电表户头换去租户的名字,才能避免上述风险。
租户悄悄搬 留下钜额电单
另一事主周女士是2018年2月将店寓租给华裔租户,结果租户毫无通知情况下搬迁,留下一张19万1000令吉电单,让她晴天霹雳!
她指出,该单位原本是自己用来充当货舱,后来经济不景气,才决定出租他人。
她说,华裔租户声称是租来做电器货舱,但是在同年7月,她接获隔壁邻居通知,租户已悄悄搬走和国能上门拆除电表,事后更发现租户一直以来没有缴电费。
“我感到不知所措,前往国能询问后一直没有消息,最后只收到律师信说国能起诉我破产,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她说,国能称租户有偷电行为,从2014年开始计算电费,总数19万1000令吉。
后来,在10月1日,周女士再到国能会面谈判,国能指会暂时搁置法律程序,重新调查这个个案。
电表户头应换租户名字
游佳豪质疑2名事主的租户在租赁的单位进行比特币挖掘工作,多部电脑、高速处理器、冷气机同时运做,才会累积庞大的电费。
他指出,不法用途的租户一般会在电表上动手脚,租赁期限也很短,亦不会主动要求将国能户头更换至自己名下。
“这些租户通常会租约满之前跑掉,也会出现拖欠租金的行为。”
他呼吁业主出租单位的时候,最重要要求对方注册自己的国能户头,否则当拖欠电费,国能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就会对付电表户头持有人。
他也奉劝业主若发现出租单位有不寻常耗电量,立即通知国能。
“之前我接到一个个案,业主发现嘛嘛档租户用很多冰箱和偷电,马上通知国能采取断电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