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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有:透过录像 解决纠纷
首相敦马哈迪日前提出,执法人员包括特定的警员、关税局官员和移民局官员,将需配戴随身摄录机,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 ,打击公务员贪污与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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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决定虽未说明何时落实,不过以敦马当时的口吻,这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就看何时有预算。
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对这政策表示反对,认为这是有损执法者尊严的做法;不过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则赞同此举,可以保护警察及民众,一旦有纠纷可以透过录像确认。
据了解,在台湾、美国部分城市的警察,也是有佩戴随身摄录机,而且也有透过录像,解决一些警民纠纷的案例存在;
在我国,士拉央市议会执法组较早前,也使用运动摄像机,拍下了执法组行动过程,以保障在发生冲突时,拥有多一份影片记录作证。
执法官员在行动过程中,一旦出现肢体冲突,往往很容易就会酿成社会新闻,尤其目前人人手持智能手机,要拍影片就只是“举手之劳”,但拍摄者却未必是了解事发过程,可能他所拍摄到的,与现实有所出入。
在这种情况,如果执法官员能够提供另一个角度的影片佐证,相信就更能还原事件经过,能够更全面地看待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