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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有:和解能解决问题吗?
女中学生因对老师出言不逊,而遭该老师鞭打的事件,随着老师道歉、家长销案,双方和解后,已告一段落,但这种落幕方式,真能称为圆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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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言不逊,已经犯错在先,而该老师以鞭打的方式去处罚该学生的做法,又何尝不是最错误的示范?
这种和解方案,等同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除了女学生受到皮肉之苦,被网民“起底”外,大家好像都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在2000年以前的学生,若在校内犯错,大多都曾被老师体罚,而当年若不是太严重,基本上家长即使知道,也不大会投诉,因为那年代大多数都觉得这做法是合理的。
然而时代进步,教育方式随之改进,如今体罚的方式,已被大多数家长所摒弃,当然也不希望学校对自己子女实施体罚。
回到在这事件上,该名受辱老师的鞭打方式,是否称得上合理体罚呢?而且教育部指南中,也只有正副校长与训导主任,有权力向学生施以体罚。
老师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要有圣人级別的情绪管理,面对再多的小屁孩,也需紧守最后一丝理智,不能被情绪左右行为。
如果没有标準方案去处理一时“怒火攻心”而犯错的老师,也不吸取教训设法去杜绝这类事件的话,同类型的事件也只会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