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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延濠:可分解塑料袋未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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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伍出动取缔首都区食肆,对违例使用不可分解塑料袋的小贩罚款300令吉。这类塑料袋的价钱比一般塑料袋高数倍,加重小贩营业成本,令他们陷入两难。
吉隆坡市政局多年前已推动“使用可分解产品”措施,禁止小贩和商家使用保丽龙餐具,推动零塑料袋运动,并宣布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执法,发传票对付违例商贩。
此运动推行多年来一直没有执法,如今当局的取缔行动突然杀到了眼前,有街边卖炸香蕉糕的小贩中了罚单,真不知要卖出多少块炸香蕉,才足够偿还这笔罚款。
塑料袋使用上确实方便,也并非所有人时刻带着环保袋出门。可分解塑料袋是不错的替代方桉,可惜不是大众化与亲民的价格,若要真正让可分解塑料袋普及化,政府有必要介入控制可分解塑料袋的售价。
可分解塑料袋与一般塑料袋相比,价钱相差7倍,令人咋舌,但小贩不使用的话又面对被取缔和罚款的风险,甚是两难。
许多小贩受访坦言,商贩们都愿意为环保献上一份力,但环保事项应该是全体共同联手,而不是只由商贩承担。
对在街边营生的小贩而言,300令吉罚款不是一笔小数额款项,在可分解塑料袋未做到普及和廉宜之前,动辄罚款对付违规商贩,其实只是为难他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