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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离职前临时出差先自费 找上司索回或求助劳工局
离职前临时获公司外派出差,自掏腰包垫付飞机票和住宿费用后索讨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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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指出,于月前递交辞职信后,临时接获上司通知到台湾出差。
他说,原本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和酒店住宿,需由人事部职员代为订购。
“但因为当时我的行程仓促,所以上司让我先自掏腰包支付相关费用,承诺之后会让人事部归还给我。”
他说,出差回来后正好已是辞职信正式生效的日子,向人事部申请出差费用时,人事部却以其不再是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批出有关费用。
张先生想问,在上述情况下,自己该如何做才能追讨回上述出差费用?
★林若辉律师
既然事主的上司曾承诺支付其出差的费用,我建议事主先向上司求助,要求上司介入帮忙追讨费用。
若事主的上司也不理会的话,事主就只能到劳工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