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精武体育会修改章程 设常务理事会 可批1万开销
(吉隆坡17日讯)雪隆精武体育会特别会员大会通过修改章程,增设第8A条常务理事会,包括充许常务理事会可批准单项开销不超过1万令吉,以利于加速解决体育会内的事项。
雪隆精武体育会昨午召开2018年特别会员大会,以通过早前建议章程修订版,即增设第8A条常务理事,以及修订现有第12条理事会会议内容,获得120位会员出席,以89票通过章程的修改。
第8A条常务理事会为新增条文;当中第(2)条文原是建议常务理事可批准单项开销不超过5000令吉;惟在场会员皆认为5000令吉有所局限,有者甚至建议增至2万5000令吉的单项开销。基于理事会的单项开销为3万令吉,最终获得大部分会员同意修改为1万令吉。
大会由副秘书长兼义务律师王明威主持。
雪隆精武体育会会长丹斯里郑福成较致词时指出,为更有效执行该会的会务,特修改章程,群策群力将会务发展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过去因为理事会比较忙,无法即使针对一些事项回应,我们希望设有常务理事会,以便该会可更直接快速的解决会内的小问题,如一些小额的维修批准,不让情况恶化。”
他希望由该会在1929年创办的半山芭精武华小,今早奉教育局命令召开2018年赞助人大会后,纷纷攘攘风波就落幕;该会会在维护精武华小权益上,站稳立场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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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福成:共同推广武术精神
郑福成指出,该会将承办2019年第31届全国精武嘉年华会,目前已发布各项赛会规章和报名表格的阶段。
他深盼筹委会尽善尽美筹备,与其他精武友会继续共同推广武术和武精神。
出席者有雪隆精武体育会义务法律顾问杨永才、会务顾问杨柏志、副会长叶振国、李秀琴、秘书长杨贵富、财政谢耀良、智育部主任李玉玲、游艺部主任叶金兰及游泳部主任陈兴家。
雪隆精武体育会新章程(修订版)新增第8A条 常务理事会
(1)秘书长、财政、各部主任及其副手,得组成常务理事会,并与理事会在章程的规定下同办理会务。
(2)常务理事会每个月必须开会一次,商讨执行本会事,可以批准单项开锁不超过1万令吉,并且需要向理事会汇报。
(3)秘书长或副秘书长都推有召开常务理事的权力,在必要时,他也拥有召开紧急常务理事会会议的权力。
(4)在秘书长缺席的情况下,副秘书长必须主持常务理事会议。
(5)常务理事会议的法定人数为6人。达到法定人数后,所召开的会议将不会受到随后的人数不足而致使进行着会议无效。若在概定的开会时间一小时后仍无法达到法定人数/或秘书长及副秘书长没有出席会议,则会议宣告休会。
(6)在常务理事会议中,当表决时数相,主席拥有决定票。常务理事会所决定任何事项为最后决,除非经理事会更改或推翻。
修订第12条:理事会会议
(1)任何理事的任期皆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惟会长、署理会长、副会长、财政及秘书长的连任至多两届。
(4)理事会会议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在必要时,会长有权召开紧急会议。
(7)除了紧急理事会得发出不少过小时的通知外,召开的理事会会议的通,须由会长签署或秘书处代其签署最少一个星期前发出。
(9)理事会议的其他议决桉只需大多数赞成通过即有效。当表决时数相等,主席拥有最后一票决定权。
*注:黑体为修订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