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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佩明:不应禁办啤酒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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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最引起公众瞩目的课题,除了禁烟政策,就是雪隆能否获准举办啤酒节。
与其说啤酒节是一个节日,我反而认为它充其量只是一个大型派对,让大家聚集在一起喝酒娱乐。
对啤酒节最深的印象是,去年万达广场一度要举办啤酒节,奈何最终因诸多理由,始终无法举行。
来到今年10月,啤酒节课题再次被挑起,雪州掌管旅游与文化事务的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昔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率先为州政府表明立场,强调不支持没有道德价值的活动,包括啤酒节。
部分网民认为阿都拉昔的说法带有浓浓宗教色彩,感到非常不满,要求其他议员对此课题表态。
为此,雪州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与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迅速发表文告“灭火”,指州政府不曾讨论啤酒节事宜,只要主办方遵守条规,任何活动都可以举办。
这边的阿都拉昔指“代表”州政府表明立场,另一边的黄思汉说州政府不曾讨论,官字两个口,普罗大众也不晓得该听哪一方。
若说醉酒会闹事,难道啤酒节以外的地方喝酒就不闹事?那政府会否直接全马禁酒,把醉酒闹事的几率化为零?
我国是法治国家,只要所举报的活动没有违法、遵守条规,地方政府没有拒绝申请的理由,希望州政府在啤酒节课题上,别因为宗教因素,抹杀公众举办活动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