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開攤營業30年 地主勒令驅趕小販
地點:增江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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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訊)增江南區小販30年來在私人土地搭棚開攤營業,昨日(20日)遭地主以庭令指示,強行拆除棚架,直斥地主無情、過分!
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今日到場向小販了解情況時,小販因遭地主突然強行拆除棚架而怒氣沖沖,更有者企圖在現場鬧事。
所幸,雙方大部分人士都保持冷靜,並驅逐企圖鬧事的滋事者離開,才沒釀成不愉快場面。
游佳豪指出,有關土地屬於一家發展商,30年來未向小販徵收租金或任何費用,唯在早前接獲法庭庭令,允許收回土地,並拆除所有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才于昨日展開拆除行動。
他說,他們接獲小販的求助電話,馬上趕往現場,也無時間翻查背景,僅來得及阻止拆除行動。
他指出,發展商同意暫停拆除行動,並給予當地共11攤小販兩、三天時間搬遷,但小販不滿此安排,認為不夠時間搬遷和尋找新營業地點。
“我們不袒護任何一方,基於人道立場上,我們扮演協調角色,希望能為雙方談成雙贏局面。”
游佳豪說,小販要求地主給予3個月寬限期,讓他們收拾東西並尋找適合地點繼續營業,他將協助小販和吉隆坡市政局及地主展開會談,並幫忙申請搬遷援助金。
若不遵從犯藐視法庭罪
游佳豪也坦言,既然地主已獲得庭令,小販就得遵從,否則將觸犯藐視法庭罪。
他說,小販數十年間不曾繳付租金給地主,但有人自稱是地主而向小販徵收租金,他呼吁小販,馬上暫停繳租給地主以外的人,同時報警備案。
他指出,這群小販共有11攤,其中8攤才真正獲得市政局發出營業執照,因此,他們僅提供援助給合法小販。
此外,小販指出,地主約3年前要求他們搬遷,同時可寫信申請搬遷費,唯之後不了了之,如今突然領著庭令來拆除棚架,讓他們十分不滿。
他們希望地主應給他們3個月時間安頓,且他們認為,地主強行來拆除是不對的。
另外,也有小販質疑地主是否真正擁有該土地,因在這麼多年來不曾接觸他們或阻止他們在當地營業,他們也不以為意的繼續開攤做生意。
沒給足夠時間搬遷
■葉女士(78歲,水果小販)
我自1992年起在這里營業,地主于20日上午突然派人拆除我們搭起的棚檔。
雖然土地是地主的,但強行拆除和逼我們搬走是不對的,也沒有給我們足夠時間來搬遷,對我們很不公平。
地主沒通知下拆檔
■葉美雲(52歲,雞飯小販)
地主曾在兩、三年前表示要收回土地,我們曾到吉隆坡市政局會面洽談,對方當時叫我們寫信申請搬遷費,之後卻不了了之。
地主沒有發出任何通知下,突然來拆檔,且只給我們2天時間搬遷,做法不對。
營業多年相安無事
■連健來(52歲,小販)
我們在這里營業多年,當年在這里搭建棚檔的時候,地主沒有阻止我們,讓我們以為沒問題,豈料,如今卻拿著庭令來強行拆除。
地主也僅給我們兩、三天時間搬遷,怎麼足夠讓我們找地方營業和處理搬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