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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局官網更新詳情 礦泉水 需徵收10%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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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訊)關稅局官網今晚再更新被徵收銷售稅的領域和詳情,包括電器、食品和飲料、郵寄服務,其中礦泉水更是需徵收10%銷售稅。
根據該份清單,從9月1日起,大部分飲料如汽水、盒裝飲料以及礦泉水、酒精類飲品一律被徵收10%銷售稅;至於水果類方面,大部分水果被豁免銷售稅,但水果加工品如芒果乾、冷凍榴槤和冷凍山竹則將被徵收5%銷售稅。
除此之外,大部分魚類、蔬菜類以及所有蛋類食品被豁免銷售稅,除了一些經加工的罐頭食品則被徵收5%或10%的銷售稅不等。
在電器用品方面,日常家庭電器和電子產品多徵收10%銷售稅,徵收10%銷售稅的家庭電器包括1.0至2.5馬力的冷氣機、電風扇、洗衣機、冰箱、電視機、數碼相機、耳機和擴音器等。
至於全民幾乎人手一機的手機,以及電子煙也需徵收10%銷售稅。
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