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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佩明:別當垃圾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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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或許大家都沒有答案;但如果問,先有垃圾才有清道夫,還是先有清道夫才有垃圾,答案不言而喻。
每年,各地方政府在擬定年度財政預算案時,都必須預算一筆龐大撥款作為處理固體廢料開銷。
每當人民代議士或市議員接獲衛生投訴,公眾的反應都是譴責垃圾承包商沒有做好本份,沒有把垃圾或溝渠清理乾淨,因此才會引發衛生問題。
的確,垃圾承包商的工作就是清理垃圾,但哪怕承包商是定期回收垃圾,始終跟不上公眾亂丟垃圾的速度。
當后巷無日無夜都堆滿垃圾,溝渠每逢下雨就飄出水瓶、飯盒,這些都是公眾亂丟垃圾造成的後果。
垃圾應該被丟棄在垃圾桶內,無論住家或商店都有責任準備垃圾桶,過多的垃圾就應該自己設法處理,而不是丟在路邊或后巷,製造垃圾堆。
與其指責承包商沒有執行工作,不如認清楚, 這些亂丟垃圾的‘垃圾蟲’才是衛生問題是始作俑者。
如果大家不想生活環境中充斥著各種垃圾,就必須改變亂丟垃圾的習慣,否則無論地方政府委任再多的承包商,也無法打造乾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