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議會‧大臣:能源部未通知 拒承擔水務公司收購費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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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州議會‧大臣:能源部未通知 拒承擔水務公司收購費

    第13屆第5季第2次雪州議會正式復會。
    第13屆第5季第2次雪州議會正式復會。

    (莎阿南24日訊)雪州政府至今沒有接獲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對雪州水務公司(SPLASH)的收購價,而州政府堅持拒絕承擔40%收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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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指出,該部在5月26日致函雪州政府,僅通知州政府有關德勤(Deloitte)評估雪州水務公司的方式,沒有提及評估價格。

    他說,該部的來函中有2項要求,要求州政府書面回覆答應,中央政府與州政府各承擔60%和40%收購費,以及調高雪州、吉隆坡和布城的水費。

    已回函表明立場

    “雪州政府在6月22日回函,表明立場拒絕承擔40%收購費的要求,也不同意調高水費。”

    他今日出席第13屆第5季第2次雪州議口頭提問環節時,針對收購雪州水務公司的提問時,這么指出。

    針對柏馬登州議員拿督蘇萊曼和甘榜東姑州議員劉永山詢及延遲收購雪州水務公司造成的虧損,阿茲敏阿里回應說,早在3月30日的州議會已詳細作答。

    他說,由于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的來函沒有提及德勤的評估價格,故無法衡量收購價格會否對人民造成負擔。

    由于蘇萊曼對雪州水務公司頻頻提出附加提問,阿茲敏阿里指這是因為蘇萊曼看到來自英國的國會議員在場旁聽。

    他用英語笑言,平時蘇萊曼很安靜、不爭辯,週一可能是看到有外國國會議員在場,才會一直提問,表現自己。

    阿茲敏駁斥不曾同意60:40

    蘇萊曼說,在收購雪州水務公司事件,根據他所得的消息,是州政府提出60:40,質疑是雪州水務公司收購價格太高所致,要求雪州政府給予解釋。

    阿茲敏阿里駁斥蘇萊曼的說法並強調,一直以來,雪州政府的立場都拒絕承擔40%收購費,不曾同意60:40。

    “若德勤向內閣提呈了雪州水務公司的收購價,但是內閣沒有正式通知州政府,蘇萊曼不應引述丹絨加弄國會議員的話,指責州政府不接受中央政府的要求,這是沒有根據的指責。”

    他說,在本月18日已與財政部秘書長會面,並表達州政府的立場,當州政府接獲收購價,便會帶到行政議會討論。”

    他說,中央政府與雪州政府簽署的主要協議(Master Agreement)是前任大臣丹斯里卡立簽署,裡面闡明1年內要對收購雪州水務公司有定案,不過沒有闡明雙方政府承擔收購費用的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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